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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質量控制系統
1、采購文件的編制和審批:采購文件是材料資源提供的依據,材料責任人員應對管道組成件、管道支承件和焊接材料等重要材料的采購文件進行控制。對合同或設計中規定的材料要求應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列入采購文件。
2、采購:材料責任人員應負責組織對供方的評審和選擇,建立合格方供方名冊,并進行年度評審動態管理。同時應對材料貨源及供應分工進行策劃,要求材料必須從合格分供方采購。
3、進貨檢驗:材料質量控制系統應與檢驗系統共同配合實施進化檢驗,包括本單位采購的材料和顧客提供的材料。材料責任人員必須對材料驗收、檢驗記錄實施控制。同時應在采購、檢驗和使用者之間開展內部溝通活動,相互通報材料的質量情況,進行分供方貨和服務質量數據分析,為對分供方進行評審提供信息。
4、材料保管和維護:為對材料進行保管和維護,應具備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庫房和堆場等基礎設施,并必須滿足材料性能要求的存放條件和防護要求。材料責任人員應對存放條件及其監測儀表(如溫度、濕度)和記錄,以及材料的分區存放和防護狀況進行有效的控制。
5、材料標識:必須嚴格實施材料標識程序。材料責任人員應對材料標識程序的實施進行控制。
6、材料發放;應確定只有經過驗收合格,標識清晰的材料才會發放到使用部門,材料緊急放行必須嚴格遵守程序。材料責任人員應對材料的發放記錄和緊急放行進行有效控制。
材料質量控制系統有關部門和人員應按照管理制度對發放到工程項目現場的材料進行檢驗和管理,確保材料的正確使用和維護。
二、工藝質量控制系統
1、設計審查和工評審:工藝責任人員應組織對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并對合同或設計文件中規定的工藝要求進行評審。
2、施工工藝過程策劃:工藝責任人員應參加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編制工藝文件、工裝設計文件和設備需用量計劃。
3、人員培訓和資格取證;工藝人員應根據工藝要求,提出人員上崗資格和培訓要求。并通過工序質量檢查掌握施工人員素質,當發現問題時應與有關部門溝通,提出再培訓要求。
4、工藝技術準備:工藝責任人員應施組織技術交底、工裝驗證、設備質量和在用計量器具狀況檢查。
5、預制、安裝工序質量控制:工藝責任人員應負責對施工環境及防護措施、預制場地條件和工藝紀律進行檢查,使工藝實施處于受控狀態。
6、工程檢驗、試驗和交工:工藝系統責任人員須和檢驗系統責任人員協作進行工程檢驗和試驗,參與工程預試車,控制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并組織工程返修和工藝改進。并對在建工程的防護措施及其實施實施控制。
7、質量記錄:工藝責任人員應負責收集、整理預制、安裝工序質量記錄和交工文件,參與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評結果,為質量改進提供信息。
三、焊接質量控制系統
1、焊接技術準備:焊接系統責任人員應對合同或設計文件中關焊接的要求進行評審,組織焊接工藝試驗,提出焊接材料技術條件和焊工培訓要求,并對焊接工藝評定記錄、報告以及焊接工藝文件進行控制。
2、焊接實施:焊接責任人員應對參與工程施工的合格焊工及其持證狀況,焊材標識和使用,焊接環境和防護措施,焊接過程檢測,焊工標識和焊接工藝紀律進行控制,并對二級焊材庫和現場焊接設備管理狀況進行監控。
3、焊接質量檢測:焊接系統責任人員應與檢驗系統、無損檢測系統責任人員配合,掌握焊縫外觀檢查和無損檢測結果,監控檢驗狀態標識,組織焊縫返工或返修。
4、焊接記錄:焊接責任人員應負責收集、整理焊接記錄,編制有關交工文件。應充分利用單線圖對過程進行記錄,如焊工代號、固定焊口位置、無損檢測抽查的焊縫位置、返修焊縫位置等,以便于質量控制和實現過程追溯。
5、焊接質量改進:焊接責任人員應根據焊縫質量檢測合格率和熱處理結果,對焊接工藝進行分析,研究焊接工藝改進方案,提出焊工培訓計劃。
四、熱處理質量控制系統
1、熱處理技術準備:根據工藝和焊接系統提出的材料、預制加工件和焊接接頭的熱處理要求,熱處理責任人員應制定熱處理工藝,并組織工藝驗證及人員培訓。如發現熱處理工藝問題并涉及焊接或預制件加工工藝時,應及時與有關人員研究改進措施。
2、熱處理實施:熱處理責任人員應對熱處理實施過程進行控制,包括工件保溫施工,加熱設備狀況,加熱、恒溫、冷卻過程及其測溫儀表等。
3、熱處理結果檢測和工藝改進:熱處理責任人員應對熱處理記錄(自動溫度——時間記錄曲線)實施控制,并及時配合理化系統責任人員對熱處理結果進行檢測,收集硬度或金相試驗報告,研究分析結果,為改進熱處理工藝提供依據,或對焊接、預制加工工藝改進提供信息。
五、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
1、無損檢測技術文件: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對合同或設計文件中規定的無損檢測要求進行評審,確定無損檢測工藝并編制無損檢測工藝文件。
2、無損檢測設備及材料: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針對工程具體要求制定無損檢測設備、材料計劃,提出相關技術條件,并對采購的設備、材料負責驗證、保管和維護。同時,對暗室、評片室、檔案室和γ射線源存放室的實施和條件實施控制。
3、無損檢測人員: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負責無損檢測檢測人員培訓計劃及其實施,并對上崗作業的無損檢測人員資格進行有效控制。
4、無損檢測實施:無損檢測責任人員對無損檢測條件和現場防護設施,標準試塊和黑度計檢定,檢測條件選定,象質計選擇和使用等實施控制,并向無損檢測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在無損檢測實施過程中,應對無損檢測的檢測部位和狀態標識,無損檢測工藝紀律等進行控制。射線底片應及時進行復評,底片不合格時應及時重新照相。
5、無損檢測記錄: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對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實施控制,并及時將焊縫檢測報告送達有關部門和責任人員,對不合格焊縫進行標識。同時就焊接合格率情況與焊接系統進行溝通,為提高企業焊接質量水平提供信息。在無損檢測質量控制過程中,應充分利用單線圖對過程進行記錄,如焊縫編號、固定焊口位置、無損檢測抽查的位置及檢測結果、返修焊縫位置、返修次數及檢測結果等,以便于質量控制和實現過程追溯。
6、無損檢測工藝改進:無損檢測檢測責任人員應研究不合格底片記錄,對底片合格率和評片結果進行分析,提出培訓無損檢測人員、改進無損檢測工藝的措施
六、理化試驗質量控制系統
1、試驗工藝文件: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研應根據標準組織編制試驗工藝文件,并對試驗文件內容的有效性負責。
2、試驗設備和材料;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提供理化試驗設備和材料計劃和技術條件,并對采購的試驗設備材料的驗收和維護負責,同時對試驗室環境條件、試驗設備周期檢定和試劑的有效性進行控制。
3、理化試驗人員:理化試驗試驗責任人員應擬定試驗人員培訓和資格取證計劃,對理化試驗人員持證上崗負責。
4、理化試驗實施: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對試樣驗收、試樣標識和試驗過程進行監控,確保理化試驗的正確實施,當需要在現場進行理化檢驗時,應與現場技術負責人配合對檢驗部位進行確認,以確保抽查比例和檢驗結果的代表性。
5、試驗記錄: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對理化試驗記錄和報告進行控制,并及時提供試驗報告,同時將不合格材料的試驗結果與委托者進行溝通。
6、試驗質量改進:理化試驗責任人員應收集試驗有關數據,對試驗精確度進行分析,當試驗精確度偏離時應及時進行重新試驗,并研究試驗工藝改進方案。
七、檢驗質量控制系統
1、檢驗質量策劃: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對 合同或設計文件中的檢驗要求進行評審,并制定檢驗方案和檢驗計劃。檢驗質量策劃結果應確保質量滿足法規、標準和合同的要求。
2、檢驗器具: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提供檢驗器具計劃,并對采購的檢驗器具進行驗收和維護,同時確保計量器具實施周期檢定。
3、檢驗人員: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根據工程實際要求編制檢驗人員培訓和資格取證計劃,對檢驗人員崗位資格實施控制。
4、檢驗實施: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負責檢驗工作的正確實施,及時組織工序檢驗,參加壓力試驗和預車,并對現場檢驗試驗條件和檢驗試驗結果的有效性負責。同時按照程序規定及時進行檢驗試驗狀態標識。檢驗試驗狀態標識應在記錄和實物上適當進行,以便于實施追溯。
5、檢驗記錄: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對檢驗記錄進行控制,確保檢驗記錄的時效性、正確性和有效性。同時及時提交不合格品報告和質量事故報告,收集、整理檢驗記錄。
6、不合格品處置:檢驗質量人員應按程序規定對不合格品處置結果進行驗證,并參與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7、工程質量信息:檢驗質量責任人員應向管理者代表報告工程質量統計數據,不合格品處置結果,質量事故處理情況,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評結果等質量信息,參與質量改進工作。
八、設備質量控制系統
1、過程設備策劃: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根據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配置施工設備,提出專用設備計劃并進行設備購置和驗收。
2、設備操作人員: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負責擬定設備操作人員培訓資格取證工作計劃,對設備操作人員崗位資格實施控制。
3、設備使用: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組織編制操作規程,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確保設備(包括顧客提供的設備)的正確操作和維護。同時建立在用設備及其計量器具的完好率和專管率達到要求,防止不合格設備誤用。
4、設備維修;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對設備維修工作進行控制,確保設備進行合理定期檢修。對維修部門(含企業自備設備維修設施),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對其進行管理,如進行維修質量評審或維修質量控制,并對檢修后的設備組織驗收工作。
5、設備檔案;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負責建立和管理設備技術檔案。及時收集設備驗收、維修和運轉記錄,完善設備技術檔案。
6、設備管理制度改進:設備質量責任人員應向管理者代表報告設備使用、維護狀況和設備事故情況,提出完善設備管理制度的建議,促進企業設備管理制度的不斷改進。
九、計量控制系統
1、計量管理程序文件: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編制計量管理程序文件,規定計量器具分類管理辦法和檢定周期,明確計量器具管理職責和程序,并監督其實施。
2、計量器具計劃: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擬定計量器具配置方案,提出計量器具購置計劃,并對采購的計量器具按照程序要求實施控制。
3、計量器具使用: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對在用計量器具(包括顧客提供的計量器具)的校準實施控制,及時下達計量器具周檢通知書,同時對計量器具校準證書和標識進行管理,防止不合格計量器具誤用,并及時處置不合格計量器具。
4、計量器具的自行檢定:當企業有權對計量器具進行校準時,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對檢定環境條件、標準器、檢定人員資格和檢定程序實施控制,確保檢定工作符合法規要求。
5、計量器具管理程序改進:計量控制責任人員應對計量器具周檢率和合格率進行分析,向管理者代表提出改進計量管理的建議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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